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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代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材料
发布时间:2024-01-26

  一、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道与商解答】: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二、为什么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管理法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2号发布,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号令)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发证部门】:各省级药品管理部门
  三、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道与商解答】: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4、有确定的域名、经营范围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怎么办理?
  【客户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人和负责人的有效证照扫描件
  3、域名证书扫描件
  4、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的联系方式、邮箱和有效证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的查询结果,这十所调查药店中,只有3所药店持有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仍在有效期内。除此之外,就《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持有情况看,有3所既没有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也没有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非经营性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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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药监局进行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
资质许可:劳务派遣许可、人力资源许可证、器械许可证一二类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道路运输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进出口许可办理等各类资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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