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规定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办理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应当向当地网站主办单位所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企业在申请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也就是说个人是申请不了的)
(2)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也就是说得有专业人员、相关硬件和服务标准)
(3)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资质)
证书类型
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发布历史信息备份和查阅相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说明;
(5)需要监管部门浏览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的操作文档;
(6)药品及器械专业人员的证明、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8)药品信息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情况说明和证明。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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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药监局进行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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