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河南信阳连锁加盟许可证详解
商业特许经营是什么呢?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特许人的以下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一)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经营资源信息。
(三)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一)特许人注销工商登记,或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特许人违法经营而作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三)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五)其他需要撤销备案的情形。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实行全国联网备案。符合《条例》规定的特许人,依据本办法规定通过商务部设立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特许经营体系建立的重要步骤,是获得法律保护和行业认可的前提。它是指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过程。备案完成后,特许人将获得一系列法律保护和行业认可,同时也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确保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解答: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准备备案材料、提交备案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材料、颁发备案证书等。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解答:通常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备案申请表、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企业的证照、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备案审批周期是商业特许加盟备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了解备案审批的时间节点和流程,从递交备案申请到审查、考察、批准等各个阶段,能够帮助您做好备案进度的合理安排和预期管理。清晰认识备案审批流程,有助于提高备案成功率,避免延误。与备案机构及时沟通也能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备案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