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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2023年上海设立互联网药品信息可行性性发展报告撰写
发布时间: 2023-02-22 00:13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证书
  3、两名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
  4、一名网站负责人
  5、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6、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7、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温馨提示: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01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了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使得作为药品网络交易信息中介的第三方平台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有法可依,但是仍然需要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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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上海道与商为您简述2023年上海设立互联网药品信息可行性性发展报告撰写,为您省时、省力!一站式服务,快捷。
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药监局进行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
各种资质审批及专项审批。商标注册(含商标设计)、专利注册及审批办理、专业办理进出口备案、高新企业办理、建筑工程许可的审批、批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无地址批食品、不核查批食品)品等、餐饮等行业、出版物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无地址不核查审批)、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可提供专业人员)、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可提供专业人员)、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可提供人员及社保)、劳务派遣许可证、烟草许可证、拍卖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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