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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区办理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条件、流程
发布时间: 2023-02-28 08:29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那么,有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证书
  3、两名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
  4、一名网站负责人
  5、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6、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7、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互联网是信息交流交换平台、互联网的普及衍生出各种以供人们消费、、信息交流等各种平台,互联网的消费也带动了物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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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药监局进行申请办理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资质:食物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网络食物经营存案,网络销售存案,经营许可证二类,经营许可证三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食物经营存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等各类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电信业务许可证,文网文,icp,sp许可证及专业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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