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互联网药品信息加急办理审批机构
|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06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262751513 联系手机 13262751513 联系人 王斐斐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号令)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资质全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网站域名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两名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等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证
专注专业10年。拥有一批既熟练掌握会计核算要求,会计师、税务师等高素质人员,此外还聘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精英担任顾问。服务内容:业务注册、变更、年检、登报、注销。办理营业执照(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证、卫生许可证等及年检。
资质全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网站域名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两名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等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证
专注专业10年。拥有一批既熟练掌握会计核算要求,会计师、税务师等高素质人员,此外还聘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精英担任顾问。服务内容:业务注册、变更、年检、登报、注销。办理营业执照(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证、卫生许可证等及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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