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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药品信息资格证书设立材料须知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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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何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道与商小编介绍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审批条件。我希望它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更多详情请咨询在线小王。
资质全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网站域名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两名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等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证
上海道与商企业服务中心是经上海批准成立、上海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提供icp经营许可证、ISP/IDC申请、文网文等服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专业性、多元化的专业机构。公司现拥有一批多年从事此类业务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经验,为各类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质量,信誉,争创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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