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262751513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设立前提条件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06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262751513
联系手机
13262751513
联系人
王斐斐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首先要知道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的小伙伴必须是要有自己的企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这些企业或者组织都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同时小伙伴们还必须配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设施和相关制度,*少还要有2名是熟悉药品知识,是药品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资质全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网站域名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两名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等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证
以上是道与商企业小编整理的关于ICP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您企业带来一些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及内容,可关注道与商咨询!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13262751513
  • 联系人:王斐斐
  • 手  机:13262751513
  • 微  信:1326275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