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区商业特许备案新设材料
|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06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262751513 联系手机 13262751513 联系人 王斐斐 立即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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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5月1日以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在2008年4月30日前,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
备案方式:
网上备案。通过商务部开发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在网站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在主页左侧,点击进入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子站;在右侧“在线办事”栏目下,点击“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
备案步骤:
步:办理“两店一年”证明。2007年5月1日以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持公司总部法人营业执照,2个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的直营店的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到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或州商务局开具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即俗称“两店一年”的证明。
2007年5月1日以前就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2008年5月1日以后才申请备案的,须提交“逾期备案的情况说明”,并按照备案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执行后,经备案机关同意,方能继续申请备案。
第二步:获取登录号。携带相关备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备案机关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原件退还备案企业,复印件由备案机关留存归档,同时,获取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号和登录(详见第六条备案登录号获取方式及所需材料);
第三步:登录系统。在获取登录号和以后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在页面左上角的企业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企业申报页面;
第四步:修改。如次登录系统,为了保证用户的资料安全,系统会自动要求用户修改,点击保存自动退出系统;
第五步:填报备案资料。再次进入系统,按照系统申报首页的五项内容要求进行填报,所有备案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及申报,在此界面,备案企业可以看到所填报的资料,经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备案”,即可把备案信息传到备案机关进行网上备案审核。
除上述备案方式外,办理人可委托相关律师团队代为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律师分析客户是否具备特许经营资格—— 签订备案服务合同——律师指导客户收集、填写备案材料——审核客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律师向主管部门报送纸质备案材料——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指导客户进行材料的修改或者补充——主管部门发送申请备案登陆号——律师进行网上申报——主管部门进行网上材料申报审核——备案结果公示(整个流程一般需要3-4个月,*终时间取决于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核进度)。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特许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被特许人提供包括其经营状况、经营资源、在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有关情况等12方面的信息,违反条例规定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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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商业特许备案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商务部进行申请办理商业特许备案。
资质许可:劳务派遣许可、人力资源许可证、器械许可证一二类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道路运输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进出口许可办理等各类资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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