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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设立入驻广告审查表详细流程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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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审查表》,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请的电子文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人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5、代办人代为申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际使用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
  8、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9、中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食品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审查表》,并附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申请电子化文件;
  2、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
  3、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书原件;
  5、食品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其他用以确认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
  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药品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审查表》,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申请的电子文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人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药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5、代办人代为申办药品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含《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批准的说明书复印件和实际使用的标签及说明书;
  7、非药品需提交非药品审核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申请进口药品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中涉及药品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确认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器械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审查表》,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器械电子文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人是器械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器械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5、代办人代为申办器械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含《器械注册证》、《器械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7、申请进口器械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或者境外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中涉及器械注册商标、专利、认证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其他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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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责令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审查机关撤销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审查申请: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药品、器械的;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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