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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浙江招商加盟备案撰写材料

更新时间
2024-03-05 10:12:5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面向区域
全国
审批单位
省商务委员会
办理类型
加盟、连锁、商业特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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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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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新设浙江招商加盟备案撰写材料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企业符合“两店一年”的证明材料。该证明应由哪个部门开具?如何开具“两店一年”的证明?

答:直营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证明由直营店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直营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证明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具,除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外,如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则需要经当地公证机构(含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当地的使馆(或派驻机构)认证。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审批申请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新设浙江招商加盟备案撰写材料
必备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四)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五)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新设浙江招商加盟备案撰写材料

特许经营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答:特许经营合同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通常在年至年之间。

备案后特许经营者是否会提供供应商管理和合作支持?解答:备案后,特许经营者通常会提供供应商管理和合作支持,以确保加盟商能够获得稳定和优质的产品供应。
在商业特许加盟备案过程中,必须审慎应对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商标侵权风险等是备案过程中常见的风险,需要及时咨询专业意见,确保备案申请合规。与特许经营总部沟通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有助于有效降低潜在风险,确保备案进程的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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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王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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