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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2024-01-26 13:28:06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262751513 联系手机 13262751513 联系人 王斐斐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有句老话“酒香不怕巷子深”,意思是指只要产品好,即使它处在一个很偏僻的位置,通过自身的品质,总能使消费者知道它。而如今,医药市场竞争越来越大,“酒香也怕巷子深”,正所谓打的好,产品卖光早,在营销手段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然而并不是想打就能打的,你先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查才可以。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药品、器械审查表该如何申请。
申请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什么企业可以申请?
器械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器械生产企业或者器械经营企业。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
什么情况才需要进行审查表的申请?
《药品审查办法》中第二条规定: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器械审查办法》中第二条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发布的含有器械名称、产品适用范围、性能结构及组成、作用机理等内容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向哪个部门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器械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器械审查工作。
在哪个地区进行申请?
申请药品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审查机关提出。申请进口药品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审查机关提出。
申请器械批准文号,应当向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器械审查机关提出。申请进口器械批准文号,应当向《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所在地的器械审查机关提出;如果该产品的境外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有组织机构的,则向该组织机构所在地的器械审查机关提出。
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药品审查发布标准》;《器械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管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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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药品、器械、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显著、清晰表示中应当显著标明内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九条处罚(法五十九条责令停止发布,对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政企合作试点单位。是经上海市局批准的专门从事上海代理记账,器械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各类许可证办理的靠谱公司。诚信--人无诚信而不立,业无诚信而不兴,专--快速的服务是我们靠谱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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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器械生产企业或者器械经营企业。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
什么情况才需要进行审查表的申请?
《药品审查办法》中第二条规定: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器械审查办法》中第二条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发布的含有器械名称、产品适用范围、性能结构及组成、作用机理等内容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向哪个部门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器械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器械审查工作。
在哪个地区进行申请?
申请药品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审查机关提出。申请进口药品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审查机关提出。
申请器械批准文号,应当向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器械审查机关提出。申请进口器械批准文号,应当向《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所在地的器械审查机关提出;如果该产品的境外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有组织机构的,则向该组织机构所在地的器械审查机关提出。
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药品审查发布标准》;《器械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管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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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药品、器械、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显著、清晰表示中应当显著标明内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九条处罚(法五十九条责令停止发布,对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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